第三篇:亭湖区就业创业服务手册

1、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名称:社会保险补贴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苏人社规〔2020〕2号界定的11类群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对象,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程序: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或居住在亭湖的相关材料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乡镇)基层人社网点先进行失业登记,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就困认定条件的可到相应的参保地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联系电话:68773307

2、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名称: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为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生育一孩,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分别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

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申请程序: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携带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生育登记证明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乡镇)基层人社网点办理或网上办理申领。

服务热线:68773307

3、失业保险金补贴 

补贴名称:失业保险金补贴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缴费不满10年,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申请程序: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39窗口现场办理或者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68773318

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名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五类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类别和证书等级,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培训类别给予400—8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贴。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生育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实现参保就业的,技能培训补贴在省、市标准上再提高50%。

申报程序: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线上办理,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5、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名称: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申报程序: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线上办理,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6、企业“生育友好岗”一次性岗位补贴

补贴名称:企业“生育友好岗”一次性岗位补贴

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6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对新吸纳符合条件的女性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用工满一年后,按吸纳“宝妈”人数给予用人单位 24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生育友好岗”一次性岗位补贴,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申报程序:企业携带《企业“生育友好岗”一次性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吸纳的妇女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负有抚养义务的6周岁以下儿童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招录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等材料到亭湖区东亭国际商务楼A座401社区工作科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68773785

7、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名称:一次性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成功创业(在亭湖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的,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申报程序:本人携带补贴申请确认表、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等材料到亭湖区东亭国际商务楼A座401社区工作科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68773785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名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程序:本人携带补贴申请确认表、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招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到亭湖区东亭国际商务楼A座401社区工作科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68773785

9、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

贷款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我区居住和生活;②在我区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③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④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标准: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10、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贷款对象:亭湖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

办理条件及标准: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招录重点就业群体1人可申请30万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七类人员。)

贴息标准:2024年3月1日起,富民创业贷贴息政策调整如下:

1、重点群体以及小微企业,在不突破利率上限的情况下,财政按照银行实际利率给予50%的补贴。

2、非重点群体,不再贴息。

申请程序:贷款人关注并访问微信公众号“亭湖就业”-“业务办理-富民贷业务申请”栏目,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申请:选择“个人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保存”;填写吸纳就业人员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提交”。

联系电话:6877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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